数字人民币(DC/EP)正在内部封闭测试,引发关注。最近,又有多个有关数字人民币的信息浮出水面:北京提出建设数字货币试验区,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京东数科达成战略合作,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撰文“回应”多个市场关注点……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数字人民币将为现有的电子支付市场提供更多选择性,与现有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既有竞争也有合作关系。与此同时,未来对数字货币可能提出新的监管要求,如何“保护数据”以及如何保证适当的“可控匿名”或是未来完善监管的重要考虑因素。
关注度持续升温 推出尚无时间表
按照央行官方口径,目前数字人民币推出仍无时间表,不过,最近,有关数字人民币的更多信息相继浮出水面,市场对其的关注也持续升温。
9月21日,《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发布,提出支持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设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
9月21日,京东数科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京东数科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双方以数字人民币项目为基础,共同推动移动基础技术平台、区块链技术平台等研发建设;并结合京东集团现有场景,共同促进数字人民币的移动应用功能创新及线上、线下场景的落地应用,推进数字人民币钱包生态建设。就在今年7月,滴滴出行也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滴滴出行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索数字人民币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创新和应用。
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以“欧冠足球比赛:数字人民币M0定位的政策含义分析”为题,对诸多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阐述。文章指出,从M0的费用体系看,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不计付利息,央行也不对兑换流通等服务收费。从M0的发行模式看,应由商业银行承担向公众兑换数字人民币的职能。为确保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审慎选择在资本和技术等方面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银行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牵头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服务。在央行中心化管理的前提下,兼顾稳定和创新,探索指定运营机构与其他商业银行及机构的合作模式,共同提供数字人民币的流通服务。
另外,今年8月,建行手机银行系统在部分地区开展数字货币钱包内测经媒体曝光也曾广泛关注。据报道,用户可以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渠道获得查询、支付、转账、兑出、兑回等服务,包括将现金或银行存款兑换为数字人民币、将数字人民币兑换为现金或银行存款。不过,目前该测试已经结束。
为现有电子支付系统提供更多选择
未来在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中,各类金融和支付机构将如何参与其中?对现有广泛应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会有何影响?
范一飞表示,具体来说,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负责在人民银行的额度管理下,根据客户信息识别强度为其开立不同类别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数字人民币兑出兑回服务。同时,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及相关机构一起,在人民银行监管下承担数字人民币的流通服务并负责零售环节管理,实现数字人民币安全高效运行,包括支付产品设计创新、场景拓展、市场推广、系统开发、业务处理和运维等服务。在此过程中,要保持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由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充分调动市场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金融体系稳定。
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表示,我国电子支付的“主动脉”是商业银行,“毛细血管”是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人民币针对零售支付,在目标用户和场景上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有很多重合,将为目前的电子支付系统提供更多冗余性。数字人民币的法偿特征,有助于打破零售支付壁垒和市场分割,避免市场扭曲,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通用性的基础货币。
那么数字人民币与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之间是否会存在较强的替代关系?邹传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二者之间既存在竞争和替代关系,也存在合作共存关系。他表示,在零售支付领域,数字人民币将占有原属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与此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数字人民币各有其适合的场景和用户。数字人民币在隐私保护、安全性、信用基础等方面更胜一筹。但数字人民币要真正推广开来,离不开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用户移动支付习惯的培养、对零售支付场景的渗透以及建立的线上线下收单体系。比如,可以考虑让用户使用数字人民币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账户充值。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则表示,第三方支付如此便捷的当下,现金使用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大,充分说明数字化的法币推广可以填补市场空白,而并非一定是抢占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而数字经济时代公众对于个人信息隐私的日益重视也为央行数字货币的增量市场提供了保障。“流通环节调动市场力量,推动数字人民币与支付场景的结合,在这块,产业资本有大量介入机会。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将是充分调动市场力量的创新实践。”他说。
如何平衡“可控匿名”成关注焦点
范一飞也提出,数字人民币具有数字化特征,并不完全适用实物现金流通监管规则,需拟定专门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监管要求,做好数字人民币流通环境建设,同时随着数字人民币发行流通体系逐步成熟,应及时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陈文表示,数字人民币的“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可控匿名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以及反偷税漏税等合规监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零售支付数据是驱动数字经济创新的重要生产要素,监管也应当制定相应数据分级使用规划,推动个人数据隐私保护下移动支付数据的合理规划使用。
MOAC区块链创始人和井通科技CEO周沙表示,法律上如何界定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的程度是国内外各界关注的焦点。数字人民币需要在满足消费者对隐私需求的同时,又要确保符合“三反”的要求,能否找到这个各方接受的平衡点将会影响其未来国际化的前景,也将会影响到消费者对数字人民币的使用热情和接受程度。他表示,数字人民币将会受到来自世界各国CDBC(央行数字货币)项目的竞争压力,这些压力将会是推动数字人民币进取向前、克服诸多困难与挑战的重要动力之一。
“展望未来,数字人民币仍面临如下挑战。一是客户使用体验和接受度,能不能真正用起来,二是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安全和效率,能不能支持十四亿中国人使用,三是数字人民币能否发挥其天然便于跨境支付的特点,走出国门应用。”邹传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