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幼儿园建设工程”列入2019年“双创双服”活动20项民心工程。为实施好此项工程,继续扩大全省学前教育资源,河北省制定2019年全省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部署,2019年,河北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0所。
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欧冠足球比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乡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一乡一公办(中心园)”“一村一园(点)”的原则,在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办园条件较差的乡村,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条件达标的乡村公办幼儿园,逐步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建好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加快项目审批和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配好设备师资。按照国家办园标准,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配置设施设备和师资,确保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交付使用时,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开展。
用好建设资金。按照幼儿园建设工程任务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资金预算。按照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明确进度安排时间表路线图
制定方案阶段(2019年2月底前)。确定新建、改扩建项目幼儿园。县(市、区)逐园制定项目幼儿园建设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4月底前)。县(市、区)对于确定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幼儿园,办理建设立项、土地、环评、消防、招投标等开工前期手续,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10月底)。市、县(市、区)组织实施幼儿园建设工作,10月底前完成各项目幼儿园园舍主体建设任务。研究配置项目幼儿园设施设备和师资。
验收扫尾阶段(2019年11月—12月)。市逐园验收,省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快整改,确保高质量建一所成一所,省教育厅及时指导总结。
保质保量完成幼儿园建设工程任务
加强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幼儿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市、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强化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大力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
压实责任。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负责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落实工程任务,省财政厅做好配合工作;县(市、区)政府负责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市政府加强幼儿园建设协调、督导。
保障资金。县(市、区)政府承担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确保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财政投入。各级教育、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11号)相关规定,统筹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等,强化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克扣或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作风。各市、县(市、区)组织力量,定期对项目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招标采购情况、工程质量达标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坚持从严从实,对完成的建设任务逐县、逐园进行核实,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不得降低标准、降低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督导检查。县(市、区)加强对项目幼儿园的建设、督查,积极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市综合运用指挥调度、挂账督办、定期通报、督导评估、座谈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县(市、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工作的督查指导,保质保量完成幼儿园建设工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