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2018-2020年)》提出,加快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推动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面达标,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明年2月底前,完成工业固体废物隐患排查。
根据方案,河北省将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隐患,摸清工业固体废物堆存(贮存)场所底数(以下简称“堆存场所”),核查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列出问题场所清单。
整治不符合标准的堆存场所。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堆存场所,按照标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并进行验收。
督促企业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2019年1月起,河北省所有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通过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定期登记工业固废种类、产生量、流向、处置、贮存等有关情况。
方案要求,明年2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明年4月底前,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堆存场所,按照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主体单位制定环境整治方案,无法找到责任单位的,由当地政府负责治理。2020年9月底前,为综合整治阶段。各市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督促责任主体单位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对情况复杂、整治工程量较大的,由当地政府确定限期治理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20年9月底。整治完成后,由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成立核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逐项验收。对未按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予以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