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普查办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省普查办于12月17日启动了省级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质量核查,确保质量控制目标落实,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据悉,本次质量核查,由各市环保局主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副局长,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技术人员,各市技术骨干及省级技术支持单位技术人员分为十一个检查组,在全省11个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进行交叉互查,重点对入户调查记录,查表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及相关指标间的逻辑性进行全面核查。此外,省普查办还成立了巡查组,开展监督巡查工作,切实保障本次质量核查成效。
本次质量核查工作预计于12月27日结束,各检查组将根据核查情况提交核查区域质量核查结果明细表、统计表和质量核查报告,反馈入户调查质量核查的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工作建议,通过严把数据质量,夯实我省入户调查成效。
此外,省普查办还将根据核查结果,对入户调查工作开展好的地区予以表扬,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予以批评,并视情况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区进行督办、约谈、通报或专项督察,通过“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提升全省普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