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企业9838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918家,涉及各类涉气环境问题2272个。其中,依法取缔关停违法企业16家,停产限产违法企业155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7人。
这组数字,直观说明了10月10日至30日,河北开展的2018-2019年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为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北紧盯问题整改,建立起了现场移交、文件督办、电子督办等三种督办整改机制,截至11月11日,交办各地的2272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668个,整改完成率73.4%。
创新执法方式充分利用高科技提升执法效能
河北在今年秋冬季首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借鉴去年的成功经验,坚持全省“一盘棋”作战,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力量,抽调1200名骨干人员混合编组,成立168个执法组,包括39个省级巡回执法组和129个市级交叉执法组,在全省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们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装备,增加了监测人员力量、技术力量,创新了执法形式,提升了执法效能。”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高建民介绍说,首轮执法专项行动中,河北还组建了8个监测组和3个无人机飞检组,实现了交叉执法与巡回执法相结合、现场排查与无人机飞检相结合、远程执法监测与手工采样监测相结合的创新,提升执法效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为期20天的首轮执法专项行动中,8个监测组又分成了6个常规大气污染物监测组、2个VOCS监测组跟组开展执法监测工作。监测组的成立为固定证据,查处企业超标排放提供了依据。
据统计,8个监测组共对286家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精准锁定保定天泽林板业有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氮氧化物等常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河北兴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金鹏煤化竖炉工业有限公司、河北玉州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VOCS超标排放违法证据。
无人机飞检组则利用携带的热成像摄像头、高倍变焦摄像头和气体检测模块,对重点企业开展飞行排查、监测、分析。专项行动期间,3个无人机组共对123家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河北燕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119家企业203个违法问题线索,提升了执法效能。
此外,专项行动期间,河北还组织开展了7次大气远程执法“零点行动”,利用“远程执法”系统抽查重点行业企业148家,抽查涉气在线监测设施307台,发现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问题线索46个。经现场核查,共查处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案件18起。
坚持精准执法涉VOCS排放企业成检查重点
随着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不断推进,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守法意识明显增强,这使得河北的环境执法形势发生了改变。
“今年专项行动启动后,从各执法组反馈的情况,我们很快就发现,涉气排污企业对扬尘、工业粉尘、烟气等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污环节的管控力度显著增强,但在涉VOCS排放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介绍说,针对这一情况,河北及时调整执法检查重点,将涉气环境问题易发多发的铸造、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以及涉VOCS排放企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提升精准执法水平,督促企业补齐治理短板。
随着执法重点的调整,一批涉VOCS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浮出水面:
10月22日,执法人员在磁县检查发现,邯郸陆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酚氰废水处理系统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VOCs直排。
10月23日,执法人员在广宗县检查发现,天富橡塑制品偶限公司无缝风筒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VOCS无组织排放严重。
10月25日,执法人员在辛集市检查发现,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单元曝气池未密闭,造成渗滤液恶臭气体未集中收集处理,异味污染严重。
……
记者从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清单中看到,2272个涉气环境问题中,涉VOCS环境问题为541个,主要问题类型为挥发性有机物工序未按要求安装收集处置设施、处理设施不健全,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治理工艺达不到规定要求。其中,塑料橡胶、化工、建材、铸造、焦化、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VOCS排放管理管控不到位问题多发。
记者梳理问题清单看到,除了涉VOCS环境问题突出外,建设项目管理上仍存在薄弱环节。河北首轮执法专项行动检查发现,企业无证排污问题40个、未批先建87个、未验先投25个、无环保手续49个、批建不符109个。
“首轮执法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各执法检查组均第一时间进行了移交,并要求各地严肃查处并督促立行立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88起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省级立案处罚。”任立强介绍说。
紧盯问题整改三重督办机制确保销号“清零”
不仅查问题,更要盯整改。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成立了整改督办组,建立起了问题整改台账,完善督办整改机制。实行发现问题现场移交、文件督办、电子督办“三重保险”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10月12日,专项行动启动后的第三天,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政府印发了《欧冠足球比赛: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建立整改推进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推动问题解决到位。
首轮执法专项行动中,河北还设计制作了问题现场移交单,明确载明移交问题及处置要求,双方签字确认后完成移交。此外,为提高沟通效率,河北还建立起了整改工作微信群,每日将全部问题以电子督办的形式转交各地督促整改,每日上报、更新整改台账。
截至11月11日,河北首轮执法专项行动交办各地的2272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668个,整改完成率73.4%。其中,雄安新区、定州市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邢台市、辛集市整改完成率较高,分别完成98.1%、96%。承德、沧州、邯郸市整改滞后,完成率仅为50.7%、55.3%和61.4%。
“严防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河北省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其中一项检查重点就是对首轮交办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全部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销号清零。如果在复查中仍发现拒不整改的,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任立强介绍说。
高建民表示,下一步,河北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涉气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置和运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石化、碳素、制药、垃圾焚烧、新型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分阶段集中开展“体检式”执法行动,力争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