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处分决定公示”展现阳光行政
在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纪委公示栏上,一张“处分情况公示表”引起当地群众的关注和热议。内容是该县云峰镇副镇长、武装部部长梁宸违规审批农村户口迁入,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况。有群众坦言,“以前只看到干部提拔的公示,没想到现在连干部受处分也要公示。”这是四川省堵塞执行漏洞,杜绝纪律处分“打白条”的一个缩影。(12月21日人民网) 受到传统固有思维的影响,一直以来,被提拔嘉奖、委以重用是很光彩的事,而被处分批评就会变成很丢脸、很晦气的事情。受到处分的人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处分批评过后也就少有人过问了,更不会把处分决定公布出来。大部分人对相关处分的后续处理并不了解。还有受到处分批评后的降职、降薪、不得评先评优等受到的影响也少有人过问。这也使得受处分的组织或干部,其工资待遇甚至一些政治待遇未受到影响,不仅使党纪政纪无法彻底执行,更将党纪国法破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那么如何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公示办法有效执行呢? 首先摒弃“老好人”思想,把处分决定像提拔嘉奖一样公示出来。有些人认为受处分的人已经很倒霉了,没有必要再追根究底,所以对于他们应该降薪、不得评先评优等都视而不见,这种所谓的关心,实则是将党纪国法视为儿戏,这种拉关系讲人情是对党纪国法的藐视。想真正的关心他们,就应该积极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让其认清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及时改正错误。 其次,公示处分决定也应该公示受其影响的工资、政治待遇等,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不仅不给受处分人员寻求其他“解决途径”的机会,还充分宣传了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 最后,将处分公示作为常态执政手段,让更多党员干部认识到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碰,也提醒他们很多看来正常的行为,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却不一定允许。对于犯过错误并及时改正的人,也不要一棒子打死。在处分期满后,依然要公平对待他们,更好的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处分决定公示”让阳光行政又向前卖出了一大步。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减少和杜绝暗箱操作和贪污腐败。 |
关键词:处分,贪污,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