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
12月8日,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全市11个县区也于当日同时举行这项活动。 国务院决定2013年进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继2008年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之后又一次国情国力的综合性大型普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从2014年1月1日起,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 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除第一产业外的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普查对象20余万个,其中,各类单位近4.5万个,个体经营户约16万个。截至目前,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正在进行现场核查工作的收尾阶段。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济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都严格限定于汇总全国和分地区的数据,不用于普查和统计以外的任何目的。各级普查、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对所有经济普查中获知的被调查对象的原始信息予以保密和保护。凡是涉及到的被调查者有义务接受普查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回答普查员的询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并按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记者关鹏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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