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严禁“双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 为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双节”,日前,记者从市纪委办党风室获悉,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和困难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实物以及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各种形式的土特产,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市各监察部门要严格执纪,充分利用监督电话、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要采取巡查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对相对集中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办公区、居住区等进行明察暗访。(记者李亚冰,通讯员王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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