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吃空饷” 53岁男子状告工作单位
(原标题:男子在编上班无事可做 不甘“吃空饷”起诉单位) 工资一分不少,活基本不用干,这是不少临近退休的人希望的工作生活状态,可杭州的老李却不答应。53岁的他,称不甘心“被吃空饷”,打官司,将自己所工作的单位告上法院。 “只要安排我干原来熟悉的活,不拿工资都行。”老李这样说,明显是在赌气,不过,法院的判决,让老王感觉有些意外。 杭州上城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一审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安排什么样的工作,怎样安排工作,属于单位内部事宜,法院无权干涉单位用人自主权。目前,老李已提出上诉。 这个官司,也引发很多思考。比如,单位对员工的管理,如何更透明公开?如何让员工能安心工作,快乐生活? 老李述说 在编上班却无事可做 白拿工资“被吃空饷” 老李1960年出生,他工作的单位,是在杭州某省级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 今年7月,他向法院起诉所在的单位。 在起诉状里,老李提到,他原本应该从事的是单位信息系统开发、维护、培训、交流等具体工作内容,但从2005年调入单位工作后不久,单位就不给他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导致他长期处于和单位日常工作脱离状态,在编上班却无事可做,白拿工资“被吃空饷”了。 促使老李和单位打官司,还有一件事。 那就是,一年前,单位向他发送聘用合同时,给出了前一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意见。 老李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后,他的考核,已经被改为“基本合格”。 老李表示,自己的收入与同事相比,除了年终考核奖比同事少之外,基本工资一分不差。 老李说,虽然,随后他与单位继续签订了聘用合同,但事情没有改观,他仍处于没事可干的状态。 他多次以面谈、书面等形式要求单位安排工作,但单位仍置之不理。 这促使他产生了疑虑,认为单位故意不给他安排具体工作,这样就能把他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以便将他解聘。 单位态度 两次书面下达工作布置 老李自己每次都推诿 “自己的疑虑,并非空穴来风,单位为除我之外的员工,都配置单位信息门户及登录用户账号、密码及相应软件操作权限、文印室门禁卡,而我没有。”老李说。 他认为,单位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与制度,剥夺了他的劳动权利,而且造成人力资源长期浪费。 为此,他要求法院判处单位立即履行聘用合同,给他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并且给他员工的平等工作条件。 对“被吃空饷”的说法,老李所在单位并不认可。单位解释称,给老李派了工作的,平时的工作,都是通过口头或会议布置给他的。 应老李的要求,在2008年和2013年,两次书面下达工作布置,而老李老是推诿,不愿接受派给的工作。 对今年的工作布置,老李和单位的说法也不一致。 老李说,这次工作布置是因他提起了人事仲裁,工作内容也不是他的工作职责,而是调研任务,也没给他提供便利条件。 调研报告出来后,只是通知他要修改,后来就没下文了,纯粹是为了应付仲裁。 一审判决后,他向杭州中院提出上诉。 官司的二审如何,还不好说,只是,即使老李二审赢了官司,他还能和同事、领导正常相处么?通讯员尚法记者陈洋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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