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创立“632”医疗保障救助扶贫新模式
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 42岁的刘金学是滦平县滦平镇庄头营村居民,2016年11月初,刘金学查出得了心肌梗塞,在承德附属医院进行救治,花去总医疗费43156.25元,按照新农合政策,基本医疗基金支付31352元,大病保险报销591.2元,民政救助360.1元,合计报销32303.3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4.87%。 刘金学家中共有三口人,爱人康淑荣在小饭桌打零工,每月有1800元收入,儿子刘凯力19岁,在滦平技校上学。刘金学由于身体原因没有外出工作,并且需要每天吃药保养身体,长期下来过高的医疗自付费用已导致整个家庭无力承担。 我市出台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后,按照政策刘金学基本医保提高222.93元,大病保险提高3168.68元,医疗救助提高5746.87元,共提高救助9138.48元,总报销41441.78元,报销比例提高到96%。从根本上减轻了刘金学一家人的经济负担。 6月1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去年8月到目前,全市共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37.99万人次落实提高医疗保障救助待遇1.18亿元。贫困群众住院合规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可达92万元,报销比例平均达到90%以上,最高可达96%,比一般居民提高30%以上。“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了病、得病不返贫”的目标正逐步成为现实。 据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承德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在各类贫困人员中占40%以上。为此,我市积极争取列入全省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试点市。在全省率先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六类贫困群体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围,形成了一套全覆盖、广受益、见实效的“632”医疗保障救助制度体系。 我市将“六类群体”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围。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父母,因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社会救助的6类特殊困难人群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统一待遇标准,同步组织实施,实现提高贫困群体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全覆盖。 同时,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衔接机制,同步大幅提高保障水平,全面降低患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份额。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降低50%,县内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90%。大病保险取消起付线,封顶线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90%、最高20万元,三重保障一次完成报销。 着眼于化解贫困群众看病、住院的恐惧感,解除后顾之忧,我市对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诊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增加支出的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即省财政直管县,省级承担比例为90%、县级10%;其他省级80%、市级10%、县级10%),形成落实医保待遇的双重资金保障。 |
关键词:承德,医疗,扶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