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验检疫局:携带邮寄粽子出入境须遵规矩
端午佳节将至,吃粽子必不可少。您是否想给远在国外的亲朋邮寄粽子表达情意,或归国时想将国外粽子带给亲朋尝鲜呢?对此,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民众,携带、邮寄粽子出入境需了解我国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检疫要求,避免造成损失。 据介绍,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等因存在导致检疫性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很多国家对携带、邮寄粽子入境采取限制措施,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丹麦、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卡塔尔、匈牙利、比利时、俄罗斯、刚果、沙特、乌拉圭、捷克、菲律宾、爱沙尼亚、瑞士、缅甸、墨西哥、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禁止携带、邮寄各类粽子入境;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禁止携带、邮寄含有肉馅和蛋黄成分的粽子入境。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禁止携带、邮寄含有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成分的粽子如肉粽、火腿粽、蛋黄粽等入境。对于携带、邮寄该类粽子入境的,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
关键词:粽子,规矩,出入境 |
责任编辑:赵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