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为“小门小店”设立民主管理监督员
4月11日,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将为市场微观主体中多、小、散、杂的“小门小店”设立1名民主管理监督员,使工会组织随时掌握劳动关系动态,避免劳动纠纷从小微之处累积发酵。通过监督员的沟通,不仅可以避免纠纷后事情“闹僵”,还可以有效帮助企业规避用人风险。 据了解,全市职工在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小门小店”,都要设立1名民主管理监督员。“职工在11人以上的企业,倡导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说。“小门小店”的民主管理监督员,由工会小组长或乡镇(街道)监督委指定有参政议政热情的职工担任,并报县级监督委备案。民主管理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发挥信息员作用,向乡镇(街道)监督委如实报告“小门小店”的劳动用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技能需求、劳动安全隐患以及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发现经营者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要及时向经营者提出监督意见。监督员实施监督主要是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向乡镇(街道)监督委反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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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