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汛期叠加 溺水成最大安全隐患
导语:暑假期间是儿童溺水的高发期,我国每年约2万名儿童溺亡,溺水已成为儿童、青少年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七月,全国中小学进入“暑假模式”,目前正值主汛期,汛期和暑期叠加,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家长们必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近日,邯郸涉县与大名县就接连发生了两起溺水事故。其中,邯郸涉县溺水者为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大名县为三名十三、四岁的少年,尽管消防官兵迅速救援,两起事故皆无生还者。 事故救援现场。图片由邯郸公安消防支队提供。
记者从邯郸消防了解到,两起事故的起因均为死者下河游泳,不慎溺水。消防官兵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图一时凉爽在河道或水渠中游泳,河道或水渠内水质浑浊能见度极低,水底情况复杂,给救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切勿贪图一时玩乐而丢失宝贵的生命。 近期多地连续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 6月10日,江西乐平市3名男孩的遗体在青峰岭大桥河道附近被发现,经法医鉴定和警方调查,3人是初中生,均为溺水身亡;同一天,广东省揭阳市4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在水库结伴玩耍时溺水身亡。 6月11日,江西省吉安县二中6名高二学生在敦厚镇车头村禾河边游玩,3名学生不幸溺亡。 6月17日,四川省松潘县6名初中生在当地一个天然水潭游泳时发生溺水事故,其中1人获救、5人死亡。据松潘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消息,这些学生都是松潘中学初三的学生,事发前刚刚结束中考。 6月19日,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某村两名儿童溺水,被人发现后已不省人事,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男孩只有11岁,女孩12岁。6月22日,禹城市一名19岁女孩溺水死亡; 6月22日,南昌市新建区乐化镇3名小学六年级女生溺死在一个砖厂的水坑里。事发前一天,她们刚参加了毕业考试,领了毕业证。 资料图。
溺水死亡事故发生的特点 ●多数溺水死亡事件都发生在农村,尤其是地处边远和条件较为艰苦的农村。 ●发生溺水事故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5月—9月。 ●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年龄段多是低年龄段,以中小学生居多,“留守儿童”发生的溺水事故比较突出。 ●发生溺水事故的地域多在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水坑等处,特别我市境内就有黄河、汾河、以及黄河提水灌渠流经,说明学生玩水到处都存在安全隐患,稍不注意往往就会发生事故。 应该如何预防儿童溺水? 儿童牢记防溺水“六不” 在今年3月份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上,教育部有关司局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曾指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信中号召家长教育孩子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六不”要求。 社会各界全方位防范学生溺水事件 暑假期间,汛期的高水位和暑期炎热天气叠加,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风险将明显增大,必须多管齐下严防死守。 家长必须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中小学生放学后、暑假期间不到山塘水库、河道等不安全水域“野泳”,真正做到“六不”要求。 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应对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加强安全教育和溺水防范。学校要抓好家校互动和校地协调,配合基层政府,加大安全检查、巡查力度,落实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责任区制度。 乡镇、村委会等基层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水库、池塘等溺水事故多发地区和场所的安全监管,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基层政府部门要在有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安置警戒标志,放置长竹竿、废旧轮胎、绳索等救援物资,以便一旦发生意外能够第一时间救援。 新闻拓展 7月4日,河北邯郸冬泳协会水上救生志愿者来到胜利小学开展“学防溺水知识,快乐度暑假”暑期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水上救生志愿者通过知识讲座、现场演示等方式,为学校师生进行防溺水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孩子们平安度暑假。
图为小学生们学穿救生衣。 中新社发 郝群英 摄
(据长城网、新华社、人民网等综合) |
关键词:暑假,杀手,儿童,中小学生, 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