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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抗洪救灾 不能只关注6000头猪的命运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7-08 13: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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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媒体报道,7月4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康元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内有6000多头生猪已浸泡在洪水中近20小时。由于环保和防疫等限制,生猪无法转移。大雨持续,养殖场内水位继续上涨,留守场内的员工在撤离前最后一次涉水走进猪舍,与自己精心饲养的生猪诀别,场内6000余头生猪已无生还希望。然而,剧情到了5日有了反转。安徽省西商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救援组于5日清晨5点赶到猪场,用铲车等救援工具想办法将生猪妥善运送出去。被淹的6000多头生猪有救了。

  营救生猪是对生命的敬畏与珍重

  体现了对民众财产的重视

  有人认为,这些生猪还是难免被吃的命运,庆幸这些“二师兄”得救,完全没必要;也会有人认为,在天灾面前,应该优先考虑营救与帮助受到洪水影响的灾民,不能将有限的救援资源浪费在营救这些生猪身上,这是一种矫情。这些生猪自然难免被送上餐桌的命运,但它们不应该在洪水中这样死去,养殖户与生猪生死诀别,自然也多是可惜自己的心血白费,但在天灾面前,政府有责任保护好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好几千头生猪对养殖户来说,可能就是养殖户的全部财产。

  体现一种博爱与人间温情

  此次事件中,政府组织转运生猪,可能更多考虑的是保护好养殖户的财产,而并不是生猪的生命,但我觉得这并不就证明了公众从此件事中感受到的“温情”是错误的。这一行动也是对动物生命的营救,这些生猪虽然难免被宰命运,但它们不应该在洪水中死于非命,就算它们最终要被送上餐桌,也应该在此过程中尽量减轻它们的痛苦,让他们可以走得更“轻松”。

  天灾人祸中,舆论焦点容易聚焦在人的身上,在人都难以顾及的情况下,动物的命运会显得更悲惨。在任何情况下,人的生命应该摆在首位,但关怀同样受难的动物,体现的是一种博爱与人间温情。不应该担忧会出现顾了动物却没顾人的窘境,当人们感受到动物也有情,动物也有痛苦,也更加能体会到生命的珍贵,更加应该爱惜同类,爱惜世上的所有生灵。天灾无情人有情,在这场波及南方广大地区的强降雨面前,公众的目光聚焦于营救生猪,也体现的是对生命的敬畏与珍重,从而才能形成更大的力量,去保护同胞,去一起共渡难关。

  根源于企业救援力量的高效率

  对于企业来说,6000头猪显然是一笔不小的财产;面对被困洪水中的生猪,和这家养殖场有利益关联的救援组,显然拿出了“等不及”、“伤不起”的紧迫感,在7月5日凌晨5点赶到了养猪场。这里面,固然也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受到利益的驱动。尽管最终的救援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救援力量的迅速抵达,却给这6000头猪带去了生的希望。

  “洪水来了该不该救6000头猪”是个伪问题

  6000头生猪,意味着可能是上千万元的财产,从血本无归中得救,真的挺为这家养猪场感到高兴。但是,6000头生猪不是洪灾中的“猪坚强”,它们只是当做财产被拯救,而不会是当做生命被拯救。救援的西商集团,最主要的业务就是生猪屠宰,他们和康元农业,也许本身就是业务上的合作伙伴,所以也不需要往什么“危难时刻见真情”的大爱方向解读。

  有人指责,政府为什么不去救援?对不起,洪水滔天之时,抢救财产只能是第二位的。大型养猪场的财产是财产,普通民众的家庭财产未必就不是财产?看着满栏的生猪浸泡在水中,确实挺有视觉冲击力,但是那些用血汗钱建起来的房子,连同房子里的一切被瞬间冲走,即便有些司空见惯,但又何尝不是“什么都没了”。

  养猪场还可以借用市场的力量救援,但是普通民众那就真的只能等待政府力量了。历次的洪灾中,很多的人员伤亡都是因为舍不得财产,然后就来不及了。洪水过后,很多人的生活不得不从零开始,这确实是很大的不幸;但是,相比连生命都没了的最大不幸,至少还有努力的希望。

  这个意义上,“洪水来了该不该救6000头猪”只能是个伪问题。能救当然最好,不能救那就只能先救人,企业挽救财产应该尽量选择市场的方式,而不是行政的救助。洪灾面前,我不关心城市里的“看海”,我也不关心6000头猪的命运,我关心洪灾中的人们和他们的命运。

  猪被淹,或可以考虑放生

  猪既是人的财产,也是生命。如果在洪水来袭之时,以生命为重,放它们一条生路显然比那些伪善的放生要有意义得多,因为这样的放生是真正的救助生命,那些花钱买一些蛇、鼠来放生反而是危害生态和破坏环境。

  但是,养殖者没有对这6000多头生猪放生是因为有环保和防疫等限制,而非养殖者舍不得自己的财产丢失。那么,这些环保和防疫规定有哪些呢?

  一个最直接的法规是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规模化养殖的范围、资格、环境保护监管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包括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要依法进行环评;养殖场和小区报批建设的环节需要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废弃物的处理措施;要建设与其产能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贮存、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建设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允许投产和使用;粪肥、沼渣、沼液还田要考虑土地消纳能力,严禁随意处置畜禽尸体等。

  进行这种规范的主要原因是,畜禽规模养殖业产生疫病风险较大,一旦发生疫病将给养殖者带来难以估计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同时养殖场所的环保水平不仅影响到当地人们的健康和环境(如人畜共患病的产生),还直接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谐,容易导致纠纷,也会直接影响产业发展。

  显然,在这个条例中,与生猪不能放生相关的是担心如果放生,生猪死亡后其尸体难以处置,条例中也规定“严禁随意处置畜禽尸体”。尽管把生猪放生后,并非所有的猪都因为会游泳而得以生还,还有部分猪可能因种种原因会被洪水淹死,这就为死猪的处理带来麻烦和不便。而且,由于洪水可以将猪冲得很远,也不排除一些死猪会被当作不安全食品的来源。

  不过,生猪在遇到洪水时是否放生却有一个利弊比较。即便洪水可能淹死一部分猪,也只是一小部分,会游泳的猪大多还是能生还的。例如,2012年08月09日,浙江宁海一个养殖场因台风海葵和洪水暴发,猪圈被毁,100多头猪游了一夜,全部活着,当地民警、民防、预备役民兵都加入到了冒雨抓猪的行动中。这个救援既表明,猪可以游泳生还,又不会因死亡而污染环境,只是需要当地和下游地方协同帮助抓猪和收猪。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个事件。2015年6月14日暴雨洪灾导致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六也乡一个养殖场被淹,1.6万头猪被淹死。其中,水面漂浮着约1000头死猪,另有10000多头死猪沉在水下的猪圈里。这些猪死亡的原因并非因为养殖者因为环保和防疫原因而没有放生养殖的生猪,而是因为14日上午洪水大涨,“几乎只是搬一袋饲料的工夫,洪水就涨到了腰部。”养殖者来不及反应,这些猪很快被洪水淹没。

  事后,大化县委、县政府于15日晚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死亡生猪无害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深埋选址、死猪清理、灾后疫病防治等8个工作组,在7天内处理完这些死猪。

  这些对比表明,如果将生猪放生,就会有绝大部分生猪生还,事后的处理也容易得多,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也小一些。但是,如果不放生养殖的生猪,则由于猪圈顶棚和墙壁的限制,绝大部分猪都会被淹死,事后进行处理也更困难,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药物,而且还更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如果再从生命角度看问题,尽管猪养殖来是供人们消费的,免不了一死,但在遭遇危难时放生它们,也是在救一个生命,更符合生命伦理原则。

  现在,当6000余头生猪获救后,需要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一些内容进行改进,既考虑猪以及其他养殖动物的生命权,也要考虑哪一种处理更有利于保护环境。

  (据中国青年网、中国网、光明网、南方网等综合)

关键词:营救生猪,市场,环保

责任编辑:赵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