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出门验小票 消费者有权拒绝
超市购物出门验小票“上帝”无奈又反感 “你好,请出示您的购物小票”。去超市购物的很多人对这句话不陌生。当消费者付款之后,还需在出口向超市工作人员出示购物小票、被许可后才准离开。“我们每次来超市购物后,都要被检查一遍,顾客好像做贼似的,在收银台结账后,为什么还要在出口被检查呢!”市民李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 近日,记者来到李先生所说的我市某大型超市购物,在结账后果然有一女士专门查验记者的购物小票和所购物品是否相符。记者就此现象随机采访了一些顾客:“检查小票这种行为就是不相信顾客,认为顾客可能会偷东西,让人心里很不舒服。”顾客刘女士说。 “超市里都有防盗器和监控器,这种做法太让人气愤了,我们的尊严都哪去了!”刘大爷手里拿着一大袋东西告诉记者。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承天律师事务所王士峰律师,他认为:“顾客与超市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时,已经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全面履行完毕后,超市再强行要求查验消费者购物小票的行为并没有法律依据,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商家应该停止这种行为。 市消协有关人士认为,消费者和超市之间的交易,在收银时便已完成,出口处再次验票,消费者完全有权拒绝,如超市硬要消费者出示,则构成侵权。超市有权维护自身利益,采取合法措施防止商品失窃,但应以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超市的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消费者对此有权拒绝。(记者 韩元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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