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房钥匙没到手 全额缴取暖费?
市供热中心:新房未交付 开发商承担热费 □社区记者杜慧 所购新房钥匙还没有拿到手,却被要求全额缴纳今冬的取暖费,市民贾先生心里犯嘀咕:“购房协议还没签,房子也没有住人,像这样的情况,业主该不该全额缴纳取暖费?”13日,贾先生向本报打来咨询电话。 贾先生说,他购买的是位于三简路附近的良辰怡园的现房,该小区属于村证房,他购房时已有业主入住。由于他是分期付款购房,在房款还未付清之前,开发商一直未交给他新房钥匙。 前不久,他去售楼处缴纳部分房款时,被告知还需要去物业处缴纳今冬全额取暖费,“我们小区是地暖,每平米22元,收费标准没问题,就是我总感觉房子还未交付给我,就让我全额缴纳取暖费有点不合适。我还提出我家的新房今冬空置,即便缴费,是不是也应该按照20%的空置房处理?”贾先生说,然而,他的提议均被售楼处人员否定了。对方还解释说,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一年采暖期的新房都要业主全额缴纳取暖费。 贾先生不由地心里犯嘀咕,“是不是真有这样的规定?我到底该不该全额缴纳今冬取暖费呢?”因此,他迟迟未向物业缴纳今冬取暖费。 13日,记者根据贾先生提供的电话,多次联系该楼盘售楼部,办公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那么,类似贾先生这样的情况,到底该如何缴纳取暖费?13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石市供热管理中心,一位刘姓负责人解释说,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确实要求业主全额缴纳取暖费。不过,前提条件是新房要交付使用。 “业主还未领到新房钥匙,说明新房还未交付使用,这样产生热费应该由开发商缴纳”。他说,新房未交付使用却让业主全额缴热费就不合适了。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也持这一观点,他说,只有新房交付使用,业主对房屋行使使用权时,物业或开发商方可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取暖费等各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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