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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打牢诚信基石 践行社会责任

来源: 县委宣传部 作者: 赵慧妮 张颖超 张松 2014-07-08 16:26:30

  6月23日,兴隆县工商局城关分局处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例。消费者徐某在经营者王某的店里购买的“连珠牌”热水器在使用过程中底部焊口无故炸开,导致自来水涌出,结果造成电梯失控,下层住户被水浸泡,损失惨重。然而,消费者徐某是三年前购买的热水器,距离跑水事件发生(6月17日),已经超过三年的质保期限,经营者理应不予赔偿。但是消费者的遭遇让工商人员倍感焦急,经过工商局城关分局的实地勘察,与经营者沟通协调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一次性为消费者补偿现金8500元整,并为消费者更换一个新热水桶。

  这样诚信经营的典型在兴隆县屡见不鲜。上半年,全县个体工商户共7228家,被投诉举报86家,占总数1.2%。近年,国家食品安全法等逐步出台,兴隆县积极倡导广大生产经验者自律守法,诚信经营,并通过一系列行动整顿市场秩序,市场面貌有了极大改善。

  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 “百日会战”、“婴幼儿配方奶粉”、“食用明胶和含明胶食品”、“平安校园”等专项食品整治行动全面启动,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1件,查扣无生产日期、过期的儿童食品、蛋糕、火腿肠、方便面等不合格食品41公斤,出动执法人员82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44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各类集贸市场45个,共抽检各类食品13个批次。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65份,开展行政指导45次。

  开展反假冒反误导的商业欺诈行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层面、多角度向公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以及近期执法检查的情况,提高广大消费者商品识假能力,自觉抵制商品质量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在重点区域场所宣传,在县城大中型商场、超市悬挂商品质量宣传标语,并在醒目处设置固定商品质量宣传栏,向消费者宣传《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知识、商品质量安全公示信息等内容,充分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上半年,对全县内18家经销电动车的经营者进行抽检,立案17件,结案16件;对全县2家电线电缆经营户进行抽检,共抽检样品3组,立案2件,结案1件;开展对成品油经营市场的抽检行动,抽检企业18家,共抽检93号汽油样品11个,0号柴油样品15个,目前已全部送检。

  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以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为重点,严厉查处侵犯涉农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行为。严厉查处重大商标侵权案件,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商标的高压态势。开展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以保护食品、饮品、酒类、农产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等知名品牌为重点,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通过制造市场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其他“傍名牌”违法行为。此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8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累计检查经营户28户。通过近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区域内的商标侵权和“傍名牌”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治理。(赵慧妮 张颖超 张松)

关键词:兴隆,诚信,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