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隆县六道河镇南台村村民李君祥从县工商局领取了“兴隆县六合兴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这我市首个家庭农场,李君祥也成为全市首个有正式身份的“农场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尽管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曾经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家庭农场”毕竟是在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的新概念,工商人员之前并未受理过此类业务。李君祥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工商人员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经过一系列的研究探索之后,最终决定受理李君祥的登记申请,核定范围是“农作物、果品、蔬菜种植、销售”,出资额为人民币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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