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经省级园林县城专家组实地考核评审,省政府决定命名我县为“河北省园林县”。至此,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圆满结束,我县获得第一张园林城市名片。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结合旧城改造,以公园、街心绿地及道路绿化为重点,打造了一批靓点绿化工程,初步形成了“以山为体,以水为脉,大小结合,绿园均布,一轴带五廊,四山统众园”的绿地系统格局。城区绿地面积达281.7公顷,绿化覆盖面积312.3公顷,公园总面积91.52公顷,绿地率达33.86%,绿化覆盖率达37.5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4平方米,建设改造大型综合性公园2座、广场游园6个、景观绿地26个、省级园林示范街道2条,栽植乔木1000余株、花灌木1.3万余株、花卉15余万株、绿篱1万余延长米,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人居环境质量日益优化,县城品位档次大幅提升。(通讯员李山) |
关键词:兴隆县,省级,园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