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同选择不同“优待”
毕业生投身西部和边远地区,晋职称不用考外语;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这是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的“优待”。 5月19日,记者从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今年我市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毕业生就业选择不同,可享受不同“优待”。 据介绍,今年我市将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按照2014年至2017年全国范围实施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要求,我市将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我市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记者 王晓丹 通讯员 汪宏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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