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巧搭“政策立交桥”力促社会事业统筹发展
兴隆县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过程中,时刻牢记执政为民的理念,利用各项政策为群众争取各方利益,促进兴隆社会事业统筹发展。截至今年5月,兴隆县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613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47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8%,低于4.5%的市控指标。 社会保障切实加强,实现养老保险扩面5676人,全县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7%;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险参保总数30.95万人,参保率达到95.5%;城乡低保年补助标准分别提高984元和466元,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374.9万元,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救助及抚恤金2139.8万元。 惠民举措全面落实,年初承诺的20件惠民实事全部兑现,发放退耕还林、种粮直补等惠民资金2174.5万元,提高了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标准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共事业快速发展,全县新建、改扩建、维修校舍15.2万平方米,新招录和选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85名,争取省特岗教师50名;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县人口出生率9.98‰,人口自然增长率3.78‰;全年组织文化演出200余场。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平安兴隆”建设扎实推进,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全省首家县级综合性司法鉴定中心在我县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全年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张颖超) |
关键词:兴隆,社会,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