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警务改革从群众不满意问题改起
“出警慢、取证迟、办案拖、办‘三案’”等问题,不仅有悖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而且也为人民群众所痛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兴隆县以此为突破口,县公安局进行警务改革,保百姓平安的同时,又真正查摆自身问题,做到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认真解决“出警慢、取证迟、查办拖”的问题。该局对群众报警报案,要求受案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勘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出警迟缓造成群众人身、财产损失及证据毁损;对已经立案调查的案件,做到快侦、快结、快移送;对在短时间内难以办结的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回告当事人进展情况,给群众一个清楚满意的答复。 认真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因玩忽职守、作风粗暴,对待群众报警求助有案不立、有警不接等突出问题的,一旦被群众举报并且查实,严肃追究当事民警的违纪违法责任,直至清除出公安队伍。 认真解决“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在执法办案中,要求广大民警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和铁规禁令,自觉抵制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利用职权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局未发生一起因上述问题而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李玉富 张颖超) |
关键词:群众,问题,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