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怔”儿“发疯” 利斧劈向生父
“杀人了……”2014年2月一天的凌晨5点,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划破了围场西龙头乡某村庄的宁静。只因被老父责骂几句,一精神病患者举起手中利斧将亲生父亲劈死,消息传开,全乡哗然。凶手系精神病患者,但是砍死了人,法律该如何对其制裁呢? 现年31岁的张新是围场西龙头乡村民,患精神病多年。发起“疯”来经常无故殴打家人及邻居,到附近的商店里抢东西的事时常发生。虽然先后到数家精神病医院进行医治,但始终不见好转。 2014年春季的一天晚上,张新的父亲在外面喝酒回来,见儿子穿着脏兮兮的衣服,披头散发躺在床上,气不打一处来,遂上前把儿子叫醒,批评责骂一番。 第二天凌晨5时,张新拿起厨房劈柴的斧子闯进父亲的房间,对准父亲的脑袋猛砍,可怜60岁的老人再也没有从睡梦中醒来。 养育多年的儿子将亲生父亲砍死,人们议论纷纷,很多人认为张新大逆不道,虽然患有精神病,但也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围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其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但经法定程序鉴定,被申请人张新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系丧失辨认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被申请人张新患有精神病,近年来病情加重,案发前存在经常殴打家人和他人等危害社会的行为,案发后虽经住院治疗,但目前情绪不稳定,仍存在精神病症,应确认其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依法存在强制医疗的条件。围场法院遂依法作出对张新进行强制医疗的决定,将其强行送往精神病医院。(记者 郭立武 通讯员 王文敏 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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